李先生拆下车上的电池后看见有破损。
2023年年底刚换的电池,今年2月底再次出问题,拆下来一看竟有鸡蛋大小的洞。3月15日,合肥的李先生拨打新安晚报热线电话0551-62639900,反映了他在凯迪拉克售后所遭遇到的烦心事。
车主 新换电池两个月后发现有破损
2023年下半年开始,李先生的凯迪拉克XT4SUV经常出现打不着火、中控屏报故障的情况,在去4S店检查后被告知“电池亏电”“寿命到了”。因此,2023年12月17日,李先生来到合肥凯迪拉克一家4S店更换了电池。然而更换新电池两个月左右,2024年2月26日,李先生的车子再次出现了打不着火、自动启停时熄火的情况。
李先生第一时间与上海通用汽车客服取得联系,厂家工程师针对李先生遭遇的情况,分析可能是电池的问题,“我也找外边的汽修点检查了下,测量说我车子的电压不够,是电池有问题。”
2月28日,李先生驾驶着爱车来到了凯迪拉克合肥某4S店,但4S店给出的结果是电池没问题,可能是启动马达的问题并在3月2日给李先生更换了原厂的启动马达。换了马达,熄火的问题却依然存在,“换完了后还是中途熄火,两次在路上等红绿灯时,自动启停就熄火了。”3月6日,李先生的爱车彻底趴窝,他无奈喊来附近的汽修店人员进行检查,“我让汽修店的带个新电池来换上试试看,拆下来(车上的电池)才发现电池是破的,破了一个洞,里面的液体(电解液)全流干了。”
看到电池破损成这样,李先生也是大为恼火,“检查那么多次他们都说是好的,这么大的洞难道发现不出来么?”李先生向记者提出他的疑问,“这电池换回来才两个月,平时也就是接孩子、上下班,怎么会出现这样的破损,是不是4S店当初更换时就是坏的,所以检查时才说没检查出来?”
李先生表示,他希望4S店能找到当时给自己更换电池的技术人员或是查看当时的监控,以此验证他的猜测,如果属实则对他进行退一赔三的处理。
记者注意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S店 难定破损责任,愿退还电池费用
3月15日下午,记者来到李先生进行售后服务的凯迪拉克合肥某4S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负责售后服务的负责人目前不在店内,同时向记者提供了该负责人的电话。
记者随后联系到负责人胡先生,对于顾客提出的质疑胡先生表示,蓄电池都是有专门蓄电池检测仪,仪器检测当时是正常的,才会给到顾客这个回复。而对于顾客退一赔三的要求,胡先生也解释道,“没有办法明确电池破损是在什么时间段内发生的。”据胡先生表示,他询问过店内的技术人员,但时间过去也有一段日子,工作人员无法准确回忆当时是谁负责给顾客的车辆进行电池更换,也没有任何的影像记录下电池的损坏过程。
“首先我这个电池是百分百原厂配件,现在我没有办法证明我给你的是好的,你发现这个是坏的,所以争论电池在哪损坏的没有意义,我们不会去推卸责任也愿意退还电池的费用。”胡先生同时表示,针对顾客来回检修造成时间上的耽误,后期也可以赠送一些保养支持,“但是现在顾客一定要三倍赔偿,我们不存在欺诈行为,也没有卖什么假冒产品,如果按照顾客的要求赔偿那性质就变了。”而为了留住客户,胡先生称他们也做出让步,愿意提供同等价值的保养或是维护,“但对方不接受,只要求赔偿现金。”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孙召军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