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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个人或可加入红十字会
安徽红十字会法修订征意见,捐献造血干细胞将纳入见义勇为奖
  从现在起至4月17日,《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征集意见。《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并缴纳会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自愿参加红十字会。同时,对于进行现场救护、紧急救援和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志愿者,符合条件的,应当纳入社会公益表彰或者见义勇为奖励范围。
  强化应急救援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安徽省的实际情况,安徽省对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的《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共计33条,其中涉及实质性修改的内容多达25条。
  新修订的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只要公民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并缴纳会费,就可以自愿加入红十字会。同时,企业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也可以通过申请成为红十字会的团体会员,共同参与人道主义事业。
  为加强应急救援能力,省红十字会需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并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确保红十字应急救援能够迅速、有效地纳入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以及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状况中,执行救援、救助任务的红十字会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将享有优先通行的权利,并按规定免交车辆通行费,以确保救援工作的高效进行。
  多项政策激励献血与捐献行为
  《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了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的重要性,并将其纳入政府民生项目或为民办实事项目。
  同时,为了激励更多人参与到献血、无偿献血志愿服务以及造血干细胞捐献等公益活动中,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多项激励政策。献血者、无偿献血志愿服务者或捐献造血干细胞者将享受一系列优惠待遇,如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免费游览公园和旅游景区,以及免交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察费等。对于在现场进行救护、紧急救援和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志愿者,符合条件的还将纳入社会公益表彰或见义勇为奖励范围。
  此外,红十字会还将加强青少年工作,通过普及安全健康、应急救护、生命教育等知识和技能,培养青少年的红十字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教育等部门也将把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纳入整体教育规划,为开展相关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强化信息公开与监督
  需要注意的是,方案还对红十字会的募捐与捐赠管理进行了规范,并强调了信息公开与监督的重要性。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在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时,必须取得同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放的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制定详细的募捐方案报备。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开募捐的,必须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指定的信息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并可同时在红十字会官方网站等网络平台进行发布。对于定向募捐,红十字会应及时向捐赠人报告募捐进展及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
  为确保捐赠财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县级以上红十字会需将捐赠财产与其他财产分账管理,并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公开和监督检查等制度。同时,捐赠财产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实际成本,可按照国家规定从捐赠资金中列支,并需向社会公开。
  此外,县级以上红十字会还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将组织信息、财务信息、业务活动信息以及捐赠财产收支情况等在本会网站或政府网站、统一的信息平台上公布,以便公众查阅。同时,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和反馈机制,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姚一鸣汪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