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A02版
发布日期:
宣城出新规:每月前20天不扰企
  本报讯 3月21日,宣城市相关部门对今年新制定的《关于建立“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机制优化为企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进行了详细解读。
  该措施共明确了10项举措,主要分为两大方面,即“坚持‘无事不扰’,营造企业发展良好氛围”和“坚持‘有求必应’,做到企业诉求接诉即办”。
  在“无事不扰”方面,宣城市提出了五项减负措施。规范入企时间,明确每月1日至20日各有关部门原则上不得开展一般性的检查、调研活动,确需开展的需按要求备案;减少入企频次,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一般性检查执法原则上在每月下旬组织开展。
  此外,还强调减轻企业负担,最大限度精简需企业报送的材料,行政执法机关到企业检查不得随意约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接待陪同。同时,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落实民营企业首次轻微违法容错机制,降低对企业的负面影响。最后,加快实现税费政策“直达快享”,帮助企业降本增效。
  在“有求必应”方面,宣城市同样提出了五项服务措施。包括提高受理环节的效率,加速办理流程,对难题办理进行提级处理,提升办理质量,并对企业诉求进行回访以提升服务质量。
  据宣城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局在入企抽查频次上做减法,通过“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方式,在监管覆盖面不变的同时,将抽查比例降至3%,抽查任务计划同比减少20%以上。宣城市司法局也表示,自2023年开始,该局牵头在全市推行行政执法“综合查一次”改革,通过集成多个执法主体的相关行政检查事项,对同一监管对象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以防止监管缺位和重复检查的情况发生。目前,已梳理出多个领域的综合检查事项,并计划根据工作推进情况不断优化调整。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曹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