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A02版
发布日期:
10种“打招呼”,禁止!
  本报讯4月6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从合肥市重点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秩序,该局出台《市重点局工程建设管理“打招呼”登记报告暂行规定》,对工程建设中“招投标阶段”“项目管理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审核阶段”及“其它违规干预项目管理建设的行为”等10种“打招呼”行为“明令禁止”。
  规定中明确,在竣工验收阶段,禁止明示或暗示项目管理人员对参建单位未完成或不合格的工程量予以确认。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徐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