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7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为切实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和根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合肥市城乡建设局下发通知,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工程款支付担保工作。
通知要求,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按规定应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均应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
通知明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应为施工合同总价款的8%-10%。对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建设项目,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该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限为三年。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徐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