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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发布
  本报讯 4月1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此次意见的实施旨在加快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的省级统筹,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根据实施意见,安徽省将统一参保覆盖范围,明确参保对象及参保方式,确保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同时,将统一筹资缴费政策,规范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确保基金来源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在待遇保障方面,意见提出统一待遇保障政策,明确各类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条件和标准,确保医保待遇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此外,意见还强调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确保各项待遇政策的落实和执行。
  为加强基金运行管理,安徽省将健全预算管理与绩效评价办法,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同时,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基金安全高效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安徽省还将建立基本医保省级调剂金机制,用于防范全省基本医保基金重大风险。这一机制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基金的抗风险能力,确保医保制度的稳健运行。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