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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大数据监督 扫除税征监管盲点
马鞍山:检察监督促税管追缴税款两千多万元
  耕地占用税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税收。马鞍山市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负有土地管理和税收征缴职责的相关部门由于彼此信息沟通不畅,导致大量耕地占用税征缴缺漏或迟滞问题。当地检察机关通过搭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数据进行整合比对,筛选出耕地占用税应缴未缴线索,并以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向党委作专题报告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共计追缴耕地占用税2000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数据比对后发现44条线索
  2023年3月,含山县检察院在调阅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材料时发现,该县某水务公司的厂房扩建工程占用农用地却未缴纳耕地占用税。通过进一步调查得知,该公司于2022年11月进行厂房扩建,临时占用耕地及其他农用地共计8.76亩,至工程完工时仍未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造成国家应收税款6.9万余元流失,损害了国家利益。
  在随后进行的立案调查中,含山县检察院了解到,耕地占用的审批部门是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简称“自规部门”),而耕地占用税的征缴部门则是税务部门,两单位之间因缺乏信息共享,以至于耕地占用税征缴出现了监管盲点,据此判定耕地占用税征缴不及时不到位的现象在当地可能并非个例。摸清耕地占用税征缴的“堵点”后,含山县检察院积极构建耕地占用税征缴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一方面通过“自规部门”的内部信息系统、临时用地信息系统,调取了2023年以来永久占用、临时占用、非法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数据,进而筛查出应当交纳或补缴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主体,同时计算出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的金额;另一方面通过税务部门的内部工作系统,筛选出耕地占用税纳税和加征滞纳金的相关数据。然后对上述“用地”和“纳税”的数据进行比对、碰撞,共获得未及时、足额缴纳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和欠缴金额线索44条。
   检察建议得到积极回应
  含山县检察院经对这44条线索进一步审查后发现,2023年以来,全县临时占用耕地欠缴耕地占用税的单位有3家,欠缴的税收金额计5笔共计50多万元。2023年4月12日,该院分别向含山县“自规部门”、含山县税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两单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两部门认真整改,其中该县“自规部门”通过自查,及时通知2022年度20批次占地单位补充缴纳应缴未缴耕地占用税1119余万元;该县税务部门将上述3家单位欠缴的5笔耕地占用税50余万元及滞纳金2.8万余元全部征缴入库。
  一地突破带动全域治理
  此后,含山县检察院针对耕地占用税征缴的监管盲点持续开展监督,推动个案向类案延伸,促使当地“自规部门”与税务部门积极推进溯源治理,建立起信息共享和工作协作机制,完善耕地占用税税收征管模式,确保了耕地占用税应缴尽缴。
  2023年7月,马鞍山市检察院将含山县检察院的这一大数据监督模型在全市两级检察院推广应用,其他各县区检察院由此陆续发现一批监督线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或开展联席磋商,推动税务机关全面开展耕地占用税追缴工作,全市共追缴耕地占用税2000余万元,案件办理呈现出一地突破带动全域治理的良好局面,得到各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
  在当涂县,检察机关发现3批次应缴未缴耕地占用税线索,督促税务部门追缴耕地占用税共360余万元,同时推动县税务局与县“自规部门”完善临时占用耕地办理手续通知制度,还依托即时通讯平台,定期传送农用地转用审批台账。
  在和县,当地检察院发现4批次应缴未缴耕地占用税线索后,主动邀请税务、“自规部门”负责人等召开磋商会,并以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的方式,督促税务机关追缴耕地占用税900余万元。
  此外,马鞍山市博望区检察院也发现了2批次应缴未缴耕地占用税线索,相关监督工作正在进行中。
  2023年12月,省检察院将马鞍山市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耕地占用税征缴职责大数据法律监督案例作为典型案例印发全省,供各地检察机关在推进数字检察实践中参考借鉴。
  省检察院从3个方面总结了此案的典型意义,即依托数据赋能,实现监督的规模效应和集成效应;构建协同履职,融合检察监督和行政监管,推动溯源治理;推广模型运用,一地突破带动全局推进,实现全域治理。吴贻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