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救助申请人郭某某及亲属专门驱车从湖北省赶到我省岳西县,向岳西县检察院表示感谢。
2023年,岳西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案件被害人郭某某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将线索移送该院第三检察部办理。该院检察人员经实地走访了解,郭某某与其母亲、女儿3人共同生活,其母亲患有重病,卧床在家;女儿就读小学三年级,自出生至今,孩子父亲未支付过抚养费。郭某某在家照顾母亲和女儿,无法外出工作,家庭无生活来源。调查核实后,岳西县检察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最终为郭某某争取了1.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案件办理后,岳西县检察院办案干警认真开展回访工作,前往郭某某家中,看望郭某某及其母亲,向其了解家庭生活情况,并为其女儿购买了一些文具用品,鼓励孩子好好学习。同时,在得知郭某某目前生活仍然困难后,岳西县检察院将郭某某案件办理情况及社会救助建议均书面移送给湖北省英山县检察院,建议英山县检察院帮助协调当地有关部门为郭某某争取社会救助。
该举措为岳西县检察院首次跨地区开展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为郭某某争取多方救助,帮助郭某某家庭早日走出困境。刘陈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