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记者在安徽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修订案)(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明确劳动者入会路径
近年来,随着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蓬勃发展,企业组织形式与劳动者就业方式发生了深刻变革。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安徽省总工会对此高度重视,致力于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
新修订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明确了他们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同时,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可代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或行业代表组织签订集体合同。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办法》第9条明确规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灵活就业劳动者可选择加入工作地或居住地的工会,为他们指明了入会路径。
近年来,安徽各级工会积极推行“重点建、行业建、兜底建”模式,不断创新入会渠道,如网上入会、“扫码”入会等,有效扩大了工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截至2023年底,全省已累计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组织8020家,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93.56万人。
发挥12351热线作用
《实施办法》第5条强调加强智慧工会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创新服务内容,并发挥“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等网络平台作用,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2023年12月,安徽省总工会整合各市“12351”热线,建立了全省统一的维权服务平台,该平台采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提供“7×24小时”服务,集中受理职工关于服务帮扶、法律援助、权益维护等问题的需求。该创新举措以立法形式明确,不仅在安徽省内属首创,在全国也属领先。
该平台采用闭环管理机制,确保职工诉求得到及时回应和妥善处理。截至目前,共接听职工来电1.5万次,派发工单280件,成功帮助职工追回欠薪2100余万元,热线接听率和满意率均保持在99%以上。
建立法律维权服务机制
《实施办法》规定建立工会法律维权服务机制,明确县级以上总工会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为职工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同时,强调依法督促用人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育儿假等制度,以切实保护职工在生育和照顾家庭方面的合法权益。
安徽省总工会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职工权益维护工作。早在2014年,便成立了安徽省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并建立律师定期值班制度,为困难职工、农民工、劳动模范等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无偿法律援助。
为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运行,安徽省总工会还先后制定了多项规章制度,包括《安徽省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办法》《安徽省总工会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等,并建立起省、市、县总工会三级维护职工权益法律顾问团队伍和122个法律援助机构。
2023年,安徽省总工会受理调解案件数量达到6.7万件,位居全省省直单位第一、全国前列。同时,还接受法律咨询11504人次,代理文书443件,办理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和仲裁诉讼等多起案件,并投入资金620余万元用于职工权益维护工作。
在发布会上,安徽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徐发成表示,下一步省总工会将继续切实履行工会基本职责,推动《实施办法》的落地实施,努力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推企业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加有力的保障作用,推动新时代我省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取得新成就。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于源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