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其中的“待遇等待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待遇等待期有何规定,生病后再参保能马上享受报销待遇吗?断缴后如何再参保?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国家医保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进行了解读,2025年前未参保人员不受待遇等待期影响。
什么是医保待遇等待期?
医保待遇等待期是指参保人员因未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参保缴费,导致无法立即享受医保待遇,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享受,这段时间即医保待遇等待期。在医保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需要参保人自己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没有直接对医保待遇等待期明确规定,但大多数医保统筹地区在实践中,已对断缴人员和没有在集中参保期缴费人员设置了待遇等待期。
国家医疗保障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我国居民医保不是强制参保。过去,部分人员选择性参保缴费,健康时不参保不缴费不作贡献,生病时参保缴费享受别人的贡献。目前次均住院平均报销4437元,如果不设置待遇等待期,越来越多人会选择生病后才缴几百元参保,最终损害的是全体参保人的利益。实践也证明了待遇等待期设定的必要性。
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
指导意见设置了“两个等待期”,即固定等待期和变动等待期。明确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3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缴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
指导意见还提出,允许参保人通过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缴费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每多缴纳1年的费用可以减少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
需要注意的是,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以后的变动等待期不少于3个月,加上原有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需至少等待6个月。
为什么不允许修复固定待遇等待期?国家医疗保障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如果可以修复固定待遇等待期,就相当于允许生病后再缴费,缴费后马上享受待遇。这样会增加选择性参保风险,让选择参保的群众利用对自身健康状况的信息优势,享受别人缴费对自己的贡献,对正常连续参保人员来说非常不公平。
2025年前未参保人员不受影响
国家医保局表示,待遇等待期政策从2024年缴费参加2025年基本医保起执行,即使以前没参保,只要从2024年年底起每年都在集中征缴期参加居民医保,就不会有待遇等待期。如果原来正常参保,但2024年年底集中征缴期没有参保缴费,那2025年就会有待遇等待期。
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居民医保的参保激励政策,其中连续参保激励为每年可奖励至少1000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据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