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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司法保护+社会保护”的“朋友圈”
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本报讯 日前,省检察院与省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旨在进一步提升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形成多元主体协同保护妇女权益的治理格局,增强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见》聚焦妇女人格权益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女职工特殊保护权益、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保障、反家庭暴力相关制度落实、特殊妇女群体权益保障等7个协作重点领域,明确了7项重点监督内容,包括:预防和制止性骚扰措施落实情况;限制女性就业、设置女性不平等就业条件以及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内容;用人单位未依法保护妇女“四期”权益;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时侵害妇女合法权益,侵害妇女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和集体收益、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分配权益和宅基地使用权益的情形;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在立案、处置、告诫书出具等方面未履职尽责,以及其他负有反家暴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全面履职的行为;相关法律法规中针对残疾妇女、老龄妇女、农村妇女等特定群体的特别保护和社会保障规定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的情形;相关机构、行业违规经营导致众多妇女合法权益受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以及公共场所妇女权益保障落实不到位的情形等。为实现协作目标,《意见》明确了省检察院与省妇女联合会在日常联络、线索移送、信息通报、工作会商研判、联合专项活动、宣传联动等方面建立规范化常态化联动机制,不断拓展“司法保护+社会保护”的“朋友圈”。吴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