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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群:厚积薄发练成“全国标兵”

  颍上90后女检察官 李艳群
 
  在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上,来自颍上县检察院的李艳群从全国99名参赛选手中脱颖而出,以第九名的成绩斩获“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称号。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梳理李艳群的经历发现,在沉甸甸的荣誉背后,是这名90后检察人扎根基层实际,深耕业务锤炼,在平凡岗位上勤学不辍、厚积薄发,因而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轮岗中练就“多面手”
  2015年12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的李艳群进入颍上县检察院工作。从综合部门到业务部门,李艳群先后历经政治部、侦监科、办公室、民行科、第二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多个岗位。相对快节奏的交流轮岗带来的是繁重的工作压力,但是对于一个爱学习的人来说,也为个人成长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综合行政工作比较繁杂,给人的印象就是“重、苦、杂、难”。初进单位的李艳群在短时间内迅速适应综合岗位需求,很快进入工作状态。让大家到现在还印象深刻的是,在李艳群的耐心细致工作下,单位人事档案被整理得井井有条。这个“初来乍到”的小姑娘展现出来的个人政治素养、工作态度以及业务能力获得大家的高度认可。
  从事司法办案工作期间,李艳群总是坚持多一份探究、多一些思考,致力于让当事人在司法办案的过程中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办理陈某某与颍上县某造纸厂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时,面对因年代长久、被执行企业早已破产,当事人20多年前的5万元债权客观上已无法追回的事实情况,李艳群陪同检察长多次向年近80岁的陈某某释法说理,并通过“法律监督+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等综合履职,化解了该起民事信访案件,也解开了萦绕老人心头20多年的“心结”。
  干一行、钻一行。李艳群勤于思考、笔耕不辍,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对工作进行归纳、总结、提炼,撰写的文章先后在《阜阳检察》《安徽检察》《安徽法治报》上发表,2份检察建议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先后获评全市民事检察优秀办案人、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
  在急难险重中快速成长
  面对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机会,李艳群总是迎难而上,把它作为检验业务实战能力的有力抓手。李艳群曾经说过,一个好的办案人员是案件“喂”出来的。
  2019年4月,颍上县杨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暴露出系列虚假诉讼案件线索。案件复杂,牵涉面广,对很多办案单位来说,是一块“硬骨头”。阜阳市检察院迅速树立以典型个案为突破口的监督思路,决定从两级院抽调专人成立杨某某等人系列虚假诉讼检察监督专案组。当时,正在民行部门工作的李艳群毅然加入其中。
  随后,李艳群就一头扎进案子里与其他同事一起加班加点,及时快速将相关刑事证据转化固定为民事证据。最终在专案组的共同努力下,该案坐实杨某某等涉黑人员在系列民间借贷纠纷及合同纠纷案件中虚假诉讼乃至“套路贷”的情况,并据此提出有理、有利、有节的民事检察监督。因案件的成功办理,李艳群所在的办案团队被省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厚积薄发成全国业务标兵
  上大学的时候,有一年过生日,辅导员送给李艳群一本书,书的扉页写着“厚积薄发”。这几个字,就此嵌入她的生活。李艳群表示,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只要尽快调整、适应、学习、汲取养分,通过日积月累就一定会开花结果。
  “学习是一件比较枯燥的事情,但也是一件能让我们有持续获得感的事情,更是我们履职的底气。”6月11日,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不久的李艳群在院内举办的交流会上进行参赛经验分享时这样说道。
  回顾此次竞赛历程,从全市的第四名,到全省的第二名,再到全国的第九名,正如李艳群所说的那样,赛场上的极致发挥不是一蹴而就的,离不开长期以来坚持不懈的学习实践,唯有脚踏实地,才能厚积薄发。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赵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