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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外解“薪愁”
  本报讯“没想到隔着千里之遥,把咱的难题解决了!”近日,在宿州市埇桥区检察院与陕西省汉阴县检察院、汉阴县人社局等部门共同监督的工资发放仪式上,老沈等人代表汉阴某项目工地的27名农民工兄弟签下了到款确认单后,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表达感谢。
  原来,西安某建工公司因汉阴某项目工程需要,雇请了老沈等人从事劳务工作,并开设尾号为2717的银行账户用于该项目的工资发放。后因经营不善,老沈等人被拖欠工资2年多,该公司也因无力给付货款,被宿州多家公司告上法庭。法院下发执行裁定书,对该公司在银行开设账户内的资金进行了冻结,其中就有尾号2717的银行账户。而因各方原告均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此账户先后被法院冻结达17次。
  “这是该公司为这27名工人设立的工资专户。”在接到老沈等人反映的工资被拖欠问题后,汉阴县人社局以尾号2717账户为“农民工工资专户”为由,向法院去函申请解冻。因法院认为该账户部分款项存在异议,为保全申请人的权益,没有解除财产保全冻结措施。2024年4月,汉阴县人社局向埇桥区检察院去函,希望该院协调法院共同推进解决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问题。“面对多起跨省民事诉讼,若以提出执行异议的方式解冻,工资的发放会被一再推迟……”接函后,埇桥区检察院迅速将该线索纳入了“埇”心护薪绿色通道。考虑到27名农民工兄弟的平均年龄较大,文化程度也都不高,诉讼能力较弱,若异地维权,司法成本将难以承担。为解决他们的“忧酬烦薪”事,该院依法对相关执行裁定启动了民事执行监督程序,旨在查清围绕尾号2717账户的相关疑问。
  检察官认真审查了银行开户证明、该账户发放农民工工资转账记录、工人考勤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管协议等相关证据材料,核实了该账户确为“农民工工资专户”,并联系汉阴县人社局,共同调取了账户的银行流水,经过认真比对发现,账户中的非发包方的资金往来记录,实为该建工公司因其他民事案件被划扣后执行回转的资金。检察官梳理相关证据,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关于“农民工工资专户”的相关规定,向法院发出了解除对尾号2717账户冻结的检察建议,法院予以采纳后,27名农民工兄弟的26万余元薪酬宣告“入账为安”。
  此外,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埇桥区检察院依托“检法”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建立涉农民工工资专户“一键比对”大数据模型,为相关强制执行案件增添“数字”过滤网,努力推进“薪愁”和“薪结”一案双解。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