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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
支持和引导集体林规模经营主体单独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力争年底前完成首笔省级林业碳票交易
  9月27日上午,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一系列措施,推动采伐管理更科学、更灵活,给予林业经营者更多便利、更大自主权,如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
  给予林业经营者更大自主权
  林木采伐是林业经营的主要目的,也是农民最关切的林改问题。科学合理地采伐林木,是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有效提高森林质量的重要措施和必要手段。记者了解到,这次在《实施方案》中,安徽省进一步提出一系列措施,推动采伐管理更科学、更灵活,给予林业经营者更多便利、更大自主权。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的前提下,满足广大林业经营者合理的林木采伐需求,着力实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青山常在、永续利用。
  新变化主要包括:
  一是健全了一个方案,即支持和引导集体林规模经营主体单独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经过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将作为确定年度林木采伐任务的重要依据,实行采伐限额五年总控政策,抚育采伐和低产低效林改造分项采伐限额不足的,可使用主伐和更新采伐限额。
  二是取消了一个限制,即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允许各县根据森林经营培育的目标,确定人工商品林采伐年龄的参考范围,突破了因采伐年龄管死商品林的限制,进一步调动了林业经营者开展森林经营的积极性。
  三是优化了一项审批,即林木采伐审批。2021年起,我省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采挖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推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这次《实施方案》再次放宽到30立方米。同时,积极探索对短轮伐期用材林、工业原料林皆伐作业按面积审批等,这些举措将更加方便广大林农和经营者办理采伐许可。
  用好碳汇这个“印钞机”
  森林具有强大的碳汇功能,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发挥重要作用。集体林面积大,增绿提质潜力大,是提升碳汇能力的重要载体。发展林业碳汇,是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围绕用好碳汇这个“印钞机”,提出了一系列举措:一是抓摸底监测。开展计量监测,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做好林草碳汇本底调查,评估林草植被和湿地的总碳储量。二是抓市场交易。引导符合条件的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并参与市场交易,促进林业碳汇价值变现。三是抓碳票管理。制发省级林业碳票,对省内权属清晰的林地林木产生的林业碳汇,经相关部门计量监测发放林票,可以进行交易、质押、抵销等。
  下一步,安徽省林业局将一体推进CCER、ACER、碳普惠项目开发,编制全省林业碳汇发展规划,以年度计划调控、精准落地上图为抓手,全面规范管理林业碳汇项目,出台省级林业碳票管理办法,力争年底前完成首单CCER项目开发申报、首笔省级林业碳票交易,推进实现“不砍树能致富、好空气能卖钱”,既助力“双碳”目标如期实现,又为山区林区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收益。
   推进“以竹代塑”产业发展
  一根竹子,3至5年即可成材,而且竹子可一次造林成功,年年择伐。保护得好,可以永续利用。安徽竹资源丰富,现有竹林面积600余万亩,居全国第7位,主要分布在皖南、皖西两大山区,竹林面积超30万亩的县(市、区)有6个。全省现有竹加工企业1200余家,发展“以竹代塑”具有良好条件和巨大潜力。
  近年来,省林业局大力保护和培育优质竹林资源,提升竹林经营水平,涌现出以池州鸿叶集团、广德森泰木塑等为代表的“以竹代塑”领军企业,推动竹日用品、竹建材、竹工艺等上百种“以竹代塑”产品开发,“以竹代塑”产业体系正逐步完善。
  目前,省林业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开展了首批省级“以竹代塑”应用推广试点建设,池州市、黄山市、宁国市、广德市、岳西县等5地成功入选。各地正在有力有序实施竹资源培育、配套设施建设、产品加工制造、应用场景拓展和重点领域示范等任务。
  下一步,安徽将认真谋划“以竹代塑”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积极争取省财政资金支持。向企业征集亟待解决的重难点技术问题,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进行攻克,大力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推动中国科技大学与国际竹藤中心开展“以竹代塑”科研合作。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带头使用“以竹代塑”产品。支持首批省级试点地区开展技术研发、产品标准制定、品牌建设,有效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提升竹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汪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