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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房地产
安庆出台27条新政
  本报讯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按照因城施策、分类调控的原则,结合安庆市实际,制定了27条房地产新政。通知表示,27条房地产新政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至2025年8月31日。实施范围为安庆市中心城区,7县(市)可参照执行。
  通知指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凡在安庆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产权登记的,均可享受购房补助。
  其中:一般市民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市级财政按照房屋面积给予购房总价0.5%~1.5%的购房补助;新市民、进城农民、城市公共服务人员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市级财政按照房屋面积给予购房总价1%~3%的购房补贴;新购买新建车位(库)的购置人,由市级财政给予车位(库)总价款3%的购置补贴。
  以上补贴标准,按就高不重复享受原则,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4万元。
  符合国家二孩及三孩生育政策且户籍地为安庆市的家庭,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享受相应购房补贴,不受是否唯一住房限制,享受补助政策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项目所在地财政给予二孩家庭一次性1万元/套的购房补贴,给予三孩家庭一次性2万元/套购房补贴。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蒋六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