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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需求不敢请,单位打折扣不愿批
带薪护理假何以形同虚设?
  日前,多地将“带薪护理假”升级,从今年起取消或放宽独生子女等限制条件,也就是说,非独生子女也可以享受护理假。几个地方的政策调整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于护理假的关注。在为护理假向非独生子女放开鼓掌的同时,很多人也在讨论,法规虽有,落实却难,如何能让劳动者“敢休能休”,如何让用人单位有章可循、依规愿批,才是关键问题。
  【现状】知晓率低有人还以为是育儿假
  “现在还有这个假呢?可以休几天?符合什么条件才能休?”已经工作了快10年的陈女士第一次听说护理假。有些人更是把护理假理解成了育儿假。“公司没有这个假,而且我还没有孩子呢,休不了啊!”在听到记者询问护理假后,市民吴卓说。当记者解释这个假不是用于照顾孩子而是照顾父母时,吴卓不好意思地说:“真没听说过,我以为是育儿假呢。”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劳动者对护理假的知晓率并不高。“你知道护理假吗?”财新网在微博上发起的一份网络调查显示:“从没听说过”的占71%,“知道但从没休过的”占22%“知道而且休过”的仅有5%。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社会工作学院教授叶鹏飞介绍,护理假是在我国逐步迈入老龄化社会的背景下,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解决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的照护问题而设立的。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这是在生育政策调整之后,国家层面明确提出的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进一步推动了各地护理假制度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推出了护理假制度。
 【呼声】需求迫切非独生子女盼望同享
  邢蕾刚熬过了照顾生病父亲的半个多月。她在北京工作,父母和弟弟生活在东北老家。前不久父亲突发心脏病,要来京做心脏搭桥手术。她跟公司请假,公司却说,因为她有弟弟,所以无法享受独生子女护理假,如果请假,只能按事假算。
  “我弟弟面临高考学业紧张,不可能来北京帮忙照顾老人,这事儿只能靠我。其实和独生子女的情况也差不多。”邢蕾补充说,“事假也不敢多请,扣钱不说,也怕影响年终考核,只好给我爸雇了一个护工。那半个多月的时间,我早上起来先送孩子去幼儿园,然后赶紧跑到医院看一下我爸,再赶到和平西桥去上班,中午饭都顾不上吃,利用午休的一小时再跑去医院……”“那段时间,真的挺崩溃。”邢蕾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满脸辛酸。
  像邢蕾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兄弟姐妹不在一地、老人跟着一个子女生活或者弟弟妹妹年龄太小无法照顾老人的情况也不少。接受采访时,有人强烈呼吁,非独生子女也应纳入享受护理假之列。
  已经有一些地方采纳了这种建议。2017年12月实施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除规定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时间外,最早提出非独生子女也享有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之后的地方性法规中,很多地方的子女护理假安排同时包括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
  记者梳理发现,到目前为止,已有十余省市的非独生子女同样可享受护理假,不过假期天数少于独生子女。例如山东、安徽、宁夏、四川、贵州规定,非独生子女每年可获得最多7天护理假;天津、云南、黑龙江、湖北、新疆达到10天。天数大多是独生子女可享受假期的一半。
 【探讨】请了不批诸多具体问题待解决
  虽然非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呼声很高,但也有不少人提出自己的担心:就算有了,真能享受得到吗?
  “我们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挺规范的,如果去申请,应该是能批的。但是我们都不好意思去请。我们部门20多个人,只看见有人休年假,还没听说谁去请过护理假。现在岗位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你请了,就得有其他同事担起你的一摊事,大家本来就够忙了,再加上别人的活儿,会非常辛苦。尤其是身边还没人请过这个假,真是不好意思开口。”市民盛先生告诉记者。
  除了不好意思请的,还有请了没批的。
  “年初老母亲住院,人事部门不让休护理假,原因是病种不属于国家发布的28种重疾,可是政策也没规定符合相关病种才给护理假啊!”“今天特地打电话给社保局问了是否有护理假,官方回答是有的,我问是不是事业单位才有,她说所有企业都有。现在公司的回复是按事假给我记考勤,不是护理假。我已经投诉公司了,后续有可能走劳动仲裁。”……在社交平台上,很多网友诉说着自己请假不成的遭遇。
  记者采访了一些事业单位和公司的人事负责人,他们大部分知道护理假的存在,但表示,在实际操作中,面临很多具体问题。“比如什么样的情况算符合条件,是提供父母住院证明就可以,还是像病假一样,需要医院开个假条?”一位负责人说。
  “一是在立法层面还不够系统规范。”叶鹏飞说,国家层面没有出台具体的指导意见,地方性法规中的规定各有不同,绝大多数不具备刚性的约束力。同时,用人单位、职工和社会各界对护理假的认识不足,对休假的意义、是否休假、什么情况下休假等问题存在很多疑虑。“还有就是护理假的成本承担问题。”叶鹏飞说,“成本如果都由用人单位来承担,或多或少会增加用人单位的经营压力,降低政策落地的可行性。”
  “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出台后,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企业很难识别职工父母病情是否应该进行护理;医疗相关部门现在不能出具是否需要护理的相关证明文件。”北京市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杨志远说。
 【建议】出台新规明确请假条件和标准
  叶鹏飞建议,由中央政府出台护理假政策的指导意见,实现全国范围内护理假的一致和均衡,明确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共同享有这样的权益,但可以在具体的假期数量上有所区别;明确休假的基本条件和标准;明确休假的成本分担机制;明确不执行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等。
  另外,还要开展护理假宣传贯彻活动,提高职工和用人单位对这一政策的认识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可以探讨如护理保险、政府税收优惠、个人远程办公等方式,减轻目前单纯由企业承担所带来的较大压力;加强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协商机制建设。
  杨志远认为,非独生子女享受护理假,会使得企业用工成本增加,给企业生产排班安排造成影响。因此,在护理假管理上应注重细节,比如,医疗部门对病人治疗康复情况出具护理相关证明文件,给单位制定请销假制度提供有效依据;企业在请销假手续上应有明确的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企业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确保政策能够真正落地。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