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了解到,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意见》,自202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降至20%。
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缴存人,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但不得高于安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对于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符合安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
此外,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贷款额度同样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可计算到68周岁,且不超过30年。同时,借款申请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为60%,这一规定有助于减轻借款人的还款压力,使其在购房过程中更加从容。
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申办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在购建和大修住房五年内,可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总购房款。
不过,当安庆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90%时,将停办此项业务,恢复为“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在购建和大修住房一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