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记者27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近日印发关于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规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积极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以严格公正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严格区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合法融资与非法集资、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正当经营与违法犯罪等的界限,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有效防范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
“规范涉企案件立案和管辖工作,防止和纠正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通知指出,落实立案登记制不动摇,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坚决杜绝拖延立案、违规不立案、限制立案、选择性立案等问题。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或者下级法院提请指定管辖的,有关法院应当严格审查、依法处理,从源头上防止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
“依法规范适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和失信惩戒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通知要求,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标的、超时限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