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1日,合肥市教育局正式发布《合肥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分配,严格执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
《通知》明确,原则上,小学招生对象为入学年龄截至2025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年满6周岁(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对于放宽年龄招收的,必须公开规范办理。
今年严格执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市区继续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多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政策。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区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发展和管理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承担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责任,统筹公办、民办、高校附属中小学和市管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认真制定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各区可根据热点学校学位紧张程度提前预告公布。
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或委托第三方选拔学生。《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监管,严禁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严禁私自以各类特长生名义招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刘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