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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网店关闭须提前30天公示
首个管理规范正式实施
  农家特产从田间地头直达城市餐桌,设计师独家定制手作陶艺……近年来,自然人网店快速发展,占平台内经营者总量的近六成。网店数量快速增长背后也暗藏隐忧:有的因平台入驻和管理标准不一,导致部分网店虚假注册,维权“找不到人”;有的退出管理随意,导致卖假货、刷单炒信后直接“跑路”,消费者投诉无门。
  6月1日起,市场监管总局《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正式实施,作为首个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对自然人网店进行全流程全链条规范。就消费者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负责人。
  突出问题有哪些
  问:近年来,自然人网店监管发现哪些突出问题,促使出台专门规范?
  答:自然人网店是指通过网络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或从事便民劳务、零星小额交易(年交易额不超过10万元)等类型经营活动的经营主体,在稳增长、促消费、保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自然人网店免予登记,各平台对自然人网店入驻平台、信息公示、运营检查、违规行为监测处置、权利救济、退出平台等方面,管理标准不统一,发生问题后往往找不到人、查不到事,难以有效追责。自然人网店成为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消费者被侵权、网售违禁品等问题的重灾区。
  消费者如何维权
  问:《规范》如何解决自然人网店监管难题?将如何解决网店“跑路”后,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
  答:《规范》适用的网络交易平台,既包括传统货架电商平台,也包括直播电商、社交电商、二手电商等新型电商平台。通过构建平台对自然人网店的“四个统一”管理框架,系统解决自然人网店监管难题。
  统一入驻标准,源头保障网店真实性。要求平台采集自然人网店经营者身份信息,对自然人姓名和网店提现银行账户进行一致性审核,保障交易安全。
  统一运营规则,规范网店经营行为。细化自然人网店展示要求,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细化平台信用评价及评价信息管理制度,禁止删除、更改、假冒消费者评价信息。细化平台违规行为监测制度,要求平台对销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虚假发货等行为主动排查、及时发现并处置报告。对自然人网店保护消费者不力的,可根据平台规则,调查支持消费者诉求并将处理结果告知自然人网店。
  统一退出机制,保障消费者售后权益。细化自然人网店退出平台信息公示义务,要求关店必须提前30天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给消费者维权保留足够时间。细化自然人网店退出交易保障要求,明确平台应督促自然人网店在公示期内履行完发货、退换货、维修等义务,避免网店“人去楼空”后消费者维权无门。
  统一数据报送标准,提升监管和维权效能。明确要求平台经营者记录保存自然人网店管理信息、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数据,发挥数据在提升网络交易监管效能和维权效率中的作用。
  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