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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听庭评议有“辣味”
池州:扎实推进出庭公诉能力建设
  本报讯“本案起诉书的格式还不够规范,出庭公诉意见书的释法说理还不充分”“公诉人举证结束后,应该说‘公诉人举证完毕,请审判长组织质证’”……5月23日,一场推门听庭评议会在池州市东至县检察院举行,池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叶丰林和第一检察部主任方艳刚刚听完在东至县法院进行的这起诈骗案件庭审,就召集全体听庭检察人员围绕公诉人出庭情况开展评议。
  这是一起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编造理由骗取了多名受害人的电动车共计12辆。当天出庭支持公诉的是东至县检察院检察官童靖和检察官助理刘娟,童靖是一名资深检察官,刘娟则是转岗到刑事检察部门不久的一名检察官助理。
  “今天在庭上我有一点点小紧张,以前当律师时经常会说‘辩方质证完毕’,结果今天我在协助举证的最后习惯性地说成了‘检方举证完毕’,其实标准的表述应是‘公诉人举证完毕’。”刘娟告诉记者,“虽然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却暴露出我作为公诉人的实战经验还不足。评议时,大家指出来,我手心都在冒汗呢。”
  刘娟此前是一名民事诉讼律师,考入检察院后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半年前才转岗做刑事检察工作。她坦言,此次听庭评议就像学生时代考试后的试卷分析课,对提升出庭公诉能力非常有帮助。
  “有一个细节我一直拿不准,起诉书在署名时检察官的姓名前是否需要加冒号?”评议会上,童靖认真听取大家的评议意见,特别是把那些“抠细节”的意见一五一十地记录下来,还时不时地就自己平时办案中遇到的问题讨教。“这个问题我来解答,根据最高检有关刑事检察文书制作规定,起诉书的署名应当是法律职务和姓名之间空两格,不需要加冒号。”方艳随即作答。
  从起诉书制作格式需要注意的细节,到对被告人犯罪事实的撰写逻辑,再到庭审中语言节奏的把控……大家真诚评议、相互启发,不知不觉两个小时的评议会结束了。“公诉人今天庭上表现总体不错,但是与最高检对公诉人的出庭要求还有不少差距,我们组织全市业务条线的同志一起来听庭评议,目的是为了取长补短,更快地提升基层院整体的庭审指控能力。”方艳告诉记者。
  “大家真刀真枪、不遮不掩,谈问题、讲不足、教方法,这样的评议才有‘辣味’。”叶丰林表示,下一步这样的听庭评议将实现全市全覆盖,还将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听庭,以切实加强全市公诉人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池州市检察机关扎实推进出庭公诉能力建设“三促三提升”行动,共举办优秀公诉人出庭知识讲座7场,组织青年公诉人参加观摩庭审11次,开展听庭评议11次、月讲评14次,举办优秀公诉人竞赛1次,通过以观促学、以评促改、以赛促训,持续锤炼高素质专业化刑事检察队伍。检宣刘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