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在记者会上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将于6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届时,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将提请本次会议三审。本次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规定,对14周岁至16周岁以及16周岁至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14周岁至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执行拘留。
2023年8月和2024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
据介绍,修订草案二审稿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4762人提出的8805条意见,另外收到群众来信56封,部分意见经研究予以采纳。
“本次修订按照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对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相关规定作了进一步完善。”黄海华介绍,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三审稿,适当调整不执行拘留的规定,有针对性地加大惩处力度,对14至16周岁以及16至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14至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执行拘留;对因不够年龄不予治安处罚或者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应当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主要修改内容还包括:将人民警察依照本法出示的“执法证件”明确为“人民警察证”;完善关于扣押的审批手续,并增加规定当场扣押应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进一步严格规范适用“一人执法”的情形和条件;对治安违法记录封存作出规定等。
此外,记者会还就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海商法修订草案、渔业法修订草案、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监狱法修订草案等相关情况作了介绍。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