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共建新技术验证中心、中试研究基地等合作平台;支持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无人经济等数字经济新业态和新模式……近日,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据悉,该决定拟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决定(草案)》提出,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芜湖数据中心集群建设,探索推进通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级算力、量子算力融合发展。《决定(草案)》还提出强化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围绕数字经济重点产业,充分发挥国家实验室、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技领军企业等战略科技力量作用,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高数字经济核心竞争力。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共建新技术验证中心、中试研究基地等合作平台。
《决定(草案)》还明确,要支持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无人经济等数字经济新业态和新模式,持续培育量子科技、空天信息、未来网络与数据空间等数字经济未来产业。同时,加快人工智能技术与产业发展,优化提升人工智能创新体系,支持在通用人工智能、类脑智能、具身智能、脑机接口等重点领域布局,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公共服务、社会民生等领域的应用。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姚一鸣实习生武海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