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预付式消费已遍及美容、健身、餐饮等众多领域,相关纠纷呈增长态势,经营者跑路现象频发,成为消费领域一个痛点。7月17日,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引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安徽省消保委发布2025年上半年预付式消费投诉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选择预付式消费时保持高度理性,充分考虑其中风险,一次性充值金额不宜过高,且签合同、保留好发票。
美容护理未达效果退款难
消费者梁女士自2022年起,在桐城某美容店共计花费36000元体验头发“白发转黑”护理,商家承诺无效退款。至2025年3月,历经多个疗程后,白发状况并未得到全面改善。梁女士要求全额退款遭拒。
经桐城市消保委调解,美容店辩称服务已提供,效果不佳或因消费者体质问题。消保委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最终促成双方互谅:美容店退还1.9万元并致歉。
桐城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选择美容美发等预付式消费时,应保持理性与科学态度,切勿轻信夸大宣传,避免使用来源不明的产品;务必签订书面合同、留存消费凭证,遇纠纷可拨打12315热线,也可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或全国12315平台在线维权。
瑜伽馆未上完私教课难退费
2022年8月,何女士在某瑜伽馆消费65856元购买私教课,之后在商家的提议下将其中30000元转为所谓“合作股份”入股金,双方签订了一份私教课协议以及一份“合作股份”协议。2023年底,何女士因需长期驻外工作,无法继续上课,便提出停卡,商家当时表示同意。2025年5月,何女士向商家提出,按照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退还30000元入股金及剩余课程费19347元。商家同意退还30000元入股金,但商家以“两年协议到期”为由拒退课程费。
马鞍山市消保委调查发现,协议未明确停卡期限,且何女士此前已通过微信提出停卡诉求。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履行期限不明时可随时请求履行),消保委认定剩余课程仍有效,最终协调商家全额退还49347元。
安徽省消保委认为,本案是一起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退费纠纷。近年来,体育健身行业蓬勃发展,经营者大多以收取预付款的方式向消费者销售会员卡和私教等课程,消费者在享受优惠的同时,往往陷入“退款难”的困境。
公考培训未上完培训方拒退费
2024年6月,消费者王某为备考公务员考试,报名了某教育机构“公务员笔试特训班”。双方未签合同仅口头约定两年课程。2025年5月,王某因个人原因申请退还未上课的1.29万元费用,机构以“双方未约定退费规则”“提前终止影响课程排期”为由拒绝退费。
霍山县消保委指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王某缴费、机构提供课程的行为已构成事实合同关系;双方未明确约定“提前终止违约责任”,应根据双方合同具体履行情况处理。机构作为提供服务的一方,未主动提示退费规则,存在告知义务履行不充分的问题;王某因客观原因终止合同,无恶意违约情形,机构不应全额扣留剩余费用。经调解,机构退还王某10000元。
霍山县消保委建议培训机构作为专业服务提供方,应主动与消费者明确合同关键条款,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如退费规则、违约责任等),避免因约定不明引发纠纷。消费者也需注意留存缴费记录、沟通记录等交易凭证,为维权提供关键证据。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实习生 王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