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A01版
发布日期: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
  本报讯 7月25日,安徽省启动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通知,明确从2025年1月1日起,为202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按照统一部署,我省继续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
  定额调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7.5元。
  挂钩调整部分:实行与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缴费年限在15年以内的(含15年),每月增加11元;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自第16年起,每满1年每月再增加0.7元。同时,每人每月增加本人2024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3%。需要注意的是,参与水平挂钩调整的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和社保经办机构代发的各种补贴。
  倾斜调整部分:对高龄退休人员进行倾斜。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满80-8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中,对2024年达到70周岁、80周岁、85周岁的退休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倾斜调整后,累计享受高龄倾斜部分低于140元、280元、390元的予以补齐。
  据介绍,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各级财政对本地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新增支出安排资金给予一定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我省退休人员可以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皖事通APP、12333服务热线、现场查询等方式了解养老金调整政策和信息。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吴碧琦实习生刘妍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