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安徽省住建厅近日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出台通知,要求做好对个人消费者在开展旧房装修过程中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的补贴。对于符合政策条件的,每位消费者且每套房最多补贴不超过2万元。
根据通知,本次补贴范围为2020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个人城镇住房进行装修所购置的物品和材料,且购置物品和材料行为发生在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补贴的物品和材料包括饰面砖(含石材)、板材(含踢脚线、石膏线)、集成吊顶(不含电器设备)、门窗(不含智能门锁)、定制柜、墙纸(布)、涂料(含油漆)等。各个城市可结合实际细化内容,鼓励采用绿色低碳材料和装配式工艺装修,但已享受商务、民政等领域超长期国债资金以旧换新补贴的产品不得重复申领。
补贴标准方面,按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折扣优惠)的15%给予补贴,不含人工费,每套房、每位消费者最多补贴1次,不超过2万元。全省补贴资金总量控制,先申先得,用完即止。
申请流程上,装修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后,申请人可向属地住建部门提交申请。为提高效率,通知鼓励居民通过“中国建造(安徽)互联网平台”“好房子”模块的“旧房装修补贴”小程序线上申请。同时,要求做好申报资料审核,在风险可控下探索以装修合同为依据补贴。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