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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民一封信撼动“同命不同价”
  本报讯1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报告去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时透露,将与最高人民法院沟通,适时修改完善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听到这个消息时,安徽宣城农民方诗敏激动万分。因为他2018年就曾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呼吁终结“同命不同价”,并收到了回信。
  方诗敏今年58岁,在宣城市宣州区新田镇住了大半辈子。“我就是个农民,不过喜欢研究法律而已,最关注民法,因为跟咱老百姓关系密切嘛。”1月22日,方诗敏告诉记者,他很早就注意到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城里人比农村人获赔的多,但真正促使他写信的是发生在身边的一起交通事故。当时车祸使一名村民致残,在谈赔偿时,受伤村民认为,自己长期在城里工作,应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而对方认为村民是农村户口,应按照农村居民标准来赔偿。两者相差好几万元。最终,法官判定按户籍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进行赔偿,这让作为农民的方诗敏很受触动。
  “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什么赔偿要分城里人和农民?”为此,方诗敏开始着手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写信,提出“同命不同价”合宪性审查建议,呼吁人身损害赔偿应该“同命同价”。“作为公民参与司法建设,我是善意的。”方诗敏告诉记者,那封信写了六七张纸,他至今还保存着副本,甚至连一些修改稿都保留着,这对他来说都是宝贝。
  将信寄出后,方诗敏一直期盼着收到回信。2018年底,他的期盼成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给我的答复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与宪法‘不存在明显抵触情形,但存在的相关问题应当进行完善。’我当时收到回信很开心,这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重视我作为一名普通公民的建议。”方诗敏对记者说。
  很快,让方诗敏更开心的事来了——201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通知,授权各省高院在辖区内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2019年12月,包括安徽省在内的全国多地法院正式启动试点,“同命不同价”在多个省市终结。
  而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表态,意味着“同命不同价”很快将在全国终结。方诗敏也因两年前的那封信,成为“热点人物”,但他拒绝了很多采访请求,“作为公民,我只是提出建议,是国家重视、法治进步,才让我们看到‘同命同价’的希望”。
  宋本金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陈瑞曹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