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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35岁歧视”需个人与法律双向发力
  春节过后,招聘就业市场暖流涌动。记者线下、线上探访各类招聘活动,发现不少企业招聘都要求“年龄限35岁以下”,有的甚至提出“员工90化”。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当下很多用人单位仍然热衷于收割“青春红利”,靠青壮年人力资源参与同质化、低水平市场经营竞争。这种状况,导致“35岁+”与“40岁、50岁阶段”人群一道成为“就业困难人群”,部分职场人士面临失业、家庭收入下滑等困境。(2月24日《新华每日电讯》)
  在公务员考试中,很多要求35岁以下;不管是民营企业的招聘还是国有企业的招聘,很多也都有“35岁以下”的限定条件;一些互联网公司甚至将35岁作为分界线,无法进入管理层的35岁+员工,很多都面临受排挤、边缘化的命运……无论是从报道的呈现还是从我们的周围都可以感知到一点:“35岁歧视”客观存在,“35岁焦虑症”无处不在。这早已引起社会的关注,也被形象地称之为“35岁职场荣枯线”现象。
  35岁+的员工,为何在职场上没有那么大的竞争优势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无法跟年轻人拼“青春红利”了。在这个年纪,多数的人都是“上有老下有小”,工作与生活需要兼顾,无法将100%的精力用在事业上,再加上他们对薪资的要求比年轻人更高、奋斗打拼的激情与精力却不如年轻人,所以,“35岁歧视”的背后其实也是一些公司“功利选择”的结果。但存在并不意味着合理。
  “35岁歧视”的背后,也会存在很多的现实问题。比如资源的浪费,35岁+的员工或许没有年轻人那么拼搏、拼命,但他们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可以更好地帮助年轻人和公司成长;比如社会焦虑的加剧,若是35岁+员工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对家庭来说,肯定是一种伤害,若是类似人员增多,也会衍生新的社会问题;等等。这些后果都不容忽视。对有格局有长远目光的企业来说,的确不应该因为年纪的原因就将“可用之人”拒之于门外。
  既然存在问题,也已引发关注,那便需要对症下药。一方面,对年纪来到35岁+的“老员工们”来说,或许也需要走出“舒适区”,持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不断地跟随时代的潮流,不能“倚老卖老”,更不能掉队,被时代所抛弃;另一方面,从社会的角度来说,也需要通过立法的方式来保障35岁+员工的平等就业权,在一些发达国家,就对40岁以上任何年龄段者给予平等就业保护,这样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清朝郑板桥44岁才中进士,50岁才当上县官;晚清康有为36岁才中举人,38岁方中进士……社会欢迎“年少成才”者,也应接纳“大器晚成”者。就此而言,无论是个人还是法律,抑或是社会,都应该及时发力、积极行动,破除所谓的“35岁歧视”,真正让“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从梦想照进现实。龙敏飞/文王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