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纪律准则出台后,还有两条规定引发了热议,一是球员或官员公开煽动他人的敌意和暴力将被停赛至少12个月及罚款至少20万元;二是针对自然人或组织以通过新闻媒体发表与比赛相关的不负责任评论的方式蓄意攻击比赛官员、其他球员、官员、俱乐部(队)、会员协会、赛区委员会及中国足球协会的情况,足协也会进行相应的处罚。
有“热心球迷”专门截取了上赛季北京国安官方和山东泰山球员在社交媒体上发表的指向裁判的不满言论,推测足协出台上述两条规定的意图是减少此类现象的发生。事实上,这两条规定早在2019年版本的纪律准则中便已经出现,在今年的版本中也未作任何修改。另一方面,即使有了这两条规定,足协也并未在上赛季对国安和泰山两队就这一行为追加处罚。综合《体坛周报》《东方体育日报》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