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西流
目前,全国以外卖骑手、快递小哥、家政人员为代表的灵活就业人员约有2亿,他们中绝大多数都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一旦出现工作伤亡,个人与家庭容易遭受巨大冲击。半月谈记者调研发现,当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意愿高涨,工伤保险基金也存在较大结余,但因三大政策障碍导致他们被挡在参保门外。(3月28日《半月谈》)
全国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城镇就业人数超过4.4亿人,而2019年末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仅2.5亿人。多地社保干部表示,目前未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的,绝大多数都是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难,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三大政策障碍。其一,政策门槛高。目前包括快递、送餐等灵活就业行业劳动者,并未纳入《工伤保险条例》中应参保的群体。其二,参保渠道窄。在当前工伤保险制度设计中,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范畴,必须由用人单位缴费。不少灵活用工单位不愿意参保,是担心为灵活就业群体缴费,会增加企业整体用工成本。其三,工伤认定难。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遭遇职业伤害后,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然而许多灵活就业者往往独自工作,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界限比较模糊,对工伤认定带来诸多挑战。
可见,灵活就业人员入工伤保险,亟需政策铺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保障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因此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受职业疾病,都应毫无例外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多名政协委员建议,要重视解决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缺失的问题。对此,人社部在答复中表示,将适时启动《工伤保险条例》的再次修订工作,把外卖员、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新业态从业者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当中。
因此,必须加快《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工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入工伤保险清除政策阻碍;在法律层面上解决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伤保障问题和工作实践中易发生争议的有关问题,从源头上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障权益,尽量减少工伤争议的发生;合理确定参保费率,既保证保险的覆盖面、可及性,也不会大幅增加企业的负担,保持经济的活力。同时,劳动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障机制,应及时撑起一把庇护弱势群体的保护伞,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人性化服务,优化参加工伤保险的登记、缴费、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特别是,一旦出现工伤纠纷,司法机关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做出公正裁决,竭力维护好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