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周末,在巢湖沿岸钓鱼的市民可能遇到了渔政执法人员,并收到《致巢湖垂钓爱好者的一封信》。此前,安徽省巢湖管理局发布通告称,2021年4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巢湖主体水域、滩涂及各通湖河流河口水域禁止垂钓。消息一出,这则通告被钓友称为“史上最严禁钓令”。那么,通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今后合肥市民还能到哪儿野钓?
新政在巢湖违法垂钓或追究刑事责任
4月8日,巢湖管理局发布《关于巢湖水域禁止垂钓的通告》,明确禁止垂钓水域为巢湖主体水域、滩涂及各通湖河流河口水域,期限暂定为2021年4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通告同时明确,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禁止垂钓水域和禁止垂钓期内从事任何形式的垂钓活动;严禁收购、加工、销售非法垂钓渔获物。
那么,钓鱼爱好者在巢湖违法垂钓将承担什么后果?通告明确:在禁止垂钓水域和禁止垂钓期内从事违法垂钓活动的,依法进行查处;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息一出,这则通告被垂钓爱好者称为“史上最严禁钓令”。一位喜欢野钓的钓友表示,以前巢湖禁止的是生产性垂钓活动,而这次禁止的包括休闲娱乐性垂钓。与在鱼塘垂钓相比,垂钓爱好者更喜欢野钓,今后能野钓的地方恐怕更少了。
背景禁钓期限和范围与“十年禁渔”相同
巢湖是我国第五大淡水湖,也是长江中下游重要水系,其丰富的渔业资源令广大垂钓爱好者流连忘返。那么,这则“史上最严禁钓令”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记者昨日从巢湖管理局渔政管理总站了解到,巢湖禁钓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也是为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决策部署。
2020年1月1日起,巢湖实施全域十年禁渔措施,禁渔区为巢湖主体水域、滩涂及各通湖河流河口水域。“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处在禁渔期和禁渔区的水域就属于禁钓区域。”巢湖管理局渔政管理总站相关人士称,《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出台后,巢湖管理局制定了相应的举措,禁钓期限和覆盖范围均与巢湖“十年禁渔”相同,可认为是“十年禁渔”的一个强化举措。
执法针对垂钓者目前以宣传劝离为主
根据巢湖管理局通告,巢湖渔政管理部门及沿湖地方人民政府应加强禁止垂钓工作的宣传引导,开展日常巡查,做好禁止垂钓的监督管理。
记者了解到,在巢湖禁钓新政出台的第一个周末,巢湖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巢湖主体水域进行了禁钓宣传,发放了《致巢湖垂钓爱好者的一封信》。“目前来看周末垂钓的人还是比较多的,我们每天分成四班,环巢湖进行宣传。”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对于垂钓人员目前主要还是以宣传劝离为主,后期省里或将出台垂钓管理办法,等办法出台之后再进行具体的查处。
科技手段也被运用到了禁钓工作中。记者了解到,环巢湖共设置了33个视频监控,另有9部雷达用于夜间实时监控。“各渔政站点也有监控,执法人员可以及时通过监控了解钓鱼的情况。”巢湖管理局相关人士说。新政出台后,巢湖管理局开通了多个举报电话。市民如果发现违法钓鱼者,可以电话告知执法人员。
释疑河流中上游是否禁钓归属地管理
众所周知,沿巢湖共有大大小小35条河流,其中较大的河流有杭埠河、白石天河、派河、南淝河、烔炀河、柘皋河、兆河等。有钓友指出,此次禁钓的范围比较大,通湖河流河口水域属于禁钓范围,那么通湖河流中游乃至上游允许钓鱼吗?流经合肥市区的南淝河、十五里河等是否属于禁钓区域?
对此,巢湖管理局渔政管理总站相关人士解释称,他们只管理巢湖主体水域,比如合肥人的“母亲河”南淝河属于庐阳区、包河区、肥东县等地相关部门具体管理,河道的中上游如果纳入禁钓范围需由属地出台相应的措施,暂时还没有看到相应的禁钓通告,“但南淝河通湖河口区域的垂钓,我们会进行管理。”
记者注意到,月10日,巢湖市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裕溪河、滁河巢湖市段禁止垂钓的通告》,明确禁止垂钓水域为裕溪河、滁河干流巢湖市辖区域段及各支流通干流河口水域。其中可以看出,这两条河的干流巢湖市辖区域段及各支流通干流河口水域属于禁钓范围。
同样是4月10日,庐江县巢湖禁捕退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巢湖禁捕规范垂钓行为的通告》,明确巢湖流域和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域属禁钓区,杭埠河、白石天河、兆河干流为限钓区,垂钓者应“一人一竿、一线一钩”休闲垂钓,及时收集处理垂钓废弃物,避免污染环境。
业内人士表示,河口水域通常是鱼类产卵较多的地方,钓鱼的人比较多,被列入禁钓范围理所当然。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域禁钓,更是毋庸置疑。随着巢湖禁钓的持续推进,可以预见今后能供垂钓爱好者野钓的水域会越来越少。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陈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