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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水域禁钓通告节选
  禁钓水域巢湖主体水域、滩涂及各通湖河流河口水域
  暂定期限2021年4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禁止垂钓水域和禁止垂钓期内从事任何形式的垂钓活动;严禁收购、加工、销售非法垂钓渔获物。
  处理办法在禁止垂钓水域和禁止垂钓期内从事违法垂钓活动的,依法进行查处;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