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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那月那个夏天
  □合肥庆红
  蛐蛐叫,夏天到。
  蛐蛐,又名促织,是故乡夏天常见的一种昆虫。体色黑,体形呈圆桶状,后腿粗壮,有比身体还要长的细丝状触角。远远一看,气度非凡。它们爱躲在墙缝里、草丛中、石头深处歌唱。
  一场雨后,一湖荷花楚楚有致,开得甚是好看,蛐蛐儿的歌声也愈加悦耳、美妙。这种天籁,总是让人喜欢。晚风裹着荷香一缕缕吹来,酥酥的,痒痒的,撩拨着少年的心,斥停吠叫不止的大黄狗,蹑手蹑脚向这些可爱的小精灵靠近。也许女孩子根本就无捉虫天分,总以为这回八九不离十,但每每总是空手而归。
  这虫太有心机了,会识足音,懂人心思,难怪会在文学作品中屡屡出现,我想大家都应该读过《聊斋》中的《促织》吧。当你一靠近这虫,它就会戛然而止停止歌唱,让你根本找不到它的巢,所以我特别羡慕村中会捉蛐蛐的男娃,他们家的床底下,总会有几罐蛐蛐儿在那歌唱。
  天上的星光与地上的歌唱遥相呼应,我就这样在田园牧歌中成长。
  十八岁那年,我的脚不小心被突然爆裂的开水瓶烫伤,虽然外婆及时为我涂了狗油,但我的脚面最终还是溃烂了,只好孤独地呆在家里,人比黄花还瘦。明是个朴实的男娃子,他来了,送来两只骁勇善战的蛐蛐给我解闷。那段时间他几乎天天来,有时给蛐蛐儿带吃食,有时给我带课堂笔记,小屋流淌的温情为我驱走了寂寞,明在时那两只蛐蛐儿的叫声,总是格外清亮……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脚也慢慢好了起来。能亲手去抓一只心仪的蛐蛐儿,一直是我的心愿,有一天,我把我的想法毫不保留地告诉了明。过了不久,一天晚上,明不知从哪里拿来一只电筒,说是要带我去实现愿望。我跟着他悄悄地来到野外,田野很寂静辽阔,也很深邃恐怖,不时还会看到坟茔。小时候我不怕蛇,不怕癞蛤蟆,但我特别怕坟墓,一看到坟头上花花绿绿的花圈,我本能地发出一声尖叫,吓得赶紧想往家跑,但明告诉我前方那片乱石堆土壤微湿,是善斗蛐蛐儿最爱生活的处所,很多的时候,心中的欲望就是前进的动力,我立马又壮起胆子随着他向远方走去……
  明果然是个捉蛐蛐儿的高手,他一边向我传授经验和技巧,一边带着我在蛐蛐儿唱歌的一米之内寻找,凭着眼力、耳力和身手敏捷,我们一会儿就抓到了两只足力雄劲、长相俊美且须尾完整的蛐蛐儿,那晚我开心极了。移居到我家的那两只蛐蛐儿特别乖巧,它们默契配合,琴瑟和鸣,有时圆润,有时洪亮,有时低缓,有时清脆,一整个夏天,都用美妙的乐音为我带来欢乐。
  前段时间父亲打电话告诉我说,老屋要拆迁了,叫我把我的旧物取回。丢弃了许多无用之物,那几只蛐蛐罐我却不舍得扔,岁月可以抹去记忆中的某些片断,但不能抹去记忆中的美好。看到蛐蛐罐,我似乎又穿越到了那年那月那个夏天,我就会想起明,及他羞涩和欲言又止的眼神,若干年后,我心中的玫瑰园依然留有青春的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