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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让商品差评肆意“消失”
  差评是消费者网购时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然而,一些商家采用隐藏差评分类、删除差评和诱导好评等方式,使差评逐渐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对此,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消费者评价保护机制,全方位考虑消费者在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用制度保护消费者的权利。(7月19日《工人日报》)
  差评权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有了差评权的自由表达,既可以对购物体验进行客观评价,又可以作为其他消费者购物时的主要参考,并成为网络平台对商家进行评级的依据。差评权就是评论权和监督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赋予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作为一项重要的监督手段,差评权对商家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一个好评如潮的商家才会有好的社会口碑和市场声誉,反之则会被消费者所唾弃,被市场所抛弃,从而失去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差评权如此重要,依法受到了法律的保护。《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商平台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不得删除评价,否则,将受到最高50万元罚款。但问题在于,围绕差评权成了一场利益的角力,消费者需要不受限制并得到充分保护的差评权,而商家则为了维护虚假的商业形象,未能正确看待和认识差评背后的原因,并通过积极沟通、提高服务和及时反馈来获得消费者的理解和信任,而是通过擅自屏蔽、删除评价,或采取误导、引诱、替代、强制消费者作出评价等方式,来达到控制差评、增加好评的目的。
  除此之外,还有商家采取骚扰或者上门威胁的办法,粗暴地践踏消费者的评价权。尽管法律赋予了消费者差评权的法律地位,不过由于缺乏具体的制度依据,在实际中还难以有效保护消费者的权利。比如商家采用隐藏差评分类、删除差评和诱导好评等做法,如何定性并作出相应的处理,网购平台应当履行何种责任,连带责任如何体现等,都需要出台更加具体的制度细则作为依据。堂吉伟德/文王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