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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房产中介被刑拘
捏造好房源收“号头费”骗了228万
  交几万到几十万不等的“号头费”就能优先选房?7月20日上午,记者从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新闻通气会现场获悉,合肥一房产中介方某虚构房源,诈骗同行与客户共11人,涉案228万元。
  案发20万“号头费”打水漂
  6月15日21时左右,某房产公司中介钱某到包河分局责任区刑警二队报警称,他被同行中介方某以虚构房源的方式诈骗“号头费”20万元。
  刑警二队侦查员立即开展侦查。方某见事情败露,选择投案自首。
  经过审查,嫌疑人方某对虚构房源诈骗他人“号头费”或定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骗局捏造好房源骗了228万
  据嫌疑人方某交代,其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通过捏造手头上有上好的房源,并做出能帮他人成功购房等虚假承诺,多次诈骗客户及中介同行11人,共计228万元。
  为何方某的骗局能屡屡得逞,甚至骗过了同行?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方某从事房产中介多年,被骗的同行也是熟人,曾打过交道或有过成功的交易,“之间有信任的基础。”
  而方某承诺的房源,基本都是合肥市的紧俏房源,向客户吹嘘“有关系”,能搞到房号,因此客户往往“趋之若鹜”。在合肥市发布房地产“新政八条”后,方某仍向人保证“该搞还是搞,我们走的是政府关系,不走售楼部开发商领导”。
  经查,方某诈骗所得款项除部分用于还债外,绝大部分被其用于网络赌博挥霍一空。目前,方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提醒购房时务必走正规渠道
  所谓“号头费”,是指购房者在合同价之外必须额外支付一笔费用,才能获得从一些楼盘购房的资格。
  合肥市今年4月发布的房地产“新政八条”明确规定,严禁房地产销售中任何形式的价外加价行为,其中就提到“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新建商品房的,除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合理佣金外,禁止向购房人或通过第三方向购房人收取购房价款之外的任何费用”,请广大购房者购房时务必走正规渠道,切勿轻信“利好”消息,以免落入诈骗陷阱。合公新汪佳影方柠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