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玉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加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工作的紧急通知》,其中明确,一旦出现极端天气等非常情况,要坚决即时启动最高等级响应,该停学的停学,该停工的停工,该停业的停业,该停运的停运,对隧道、涵洞等易涝区段,要及时警戒并采取封路措施,有序疏散群众,杜绝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防止贻误战机,尽最大可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7月26日新华社)
最近一段时间极端天气频发,一些地方甚至遭遇了破历史极值的超强暴雨,可谓是猝不及防、损失惨重。事后复盘,郑州地铁发生的悲剧,引发了方方面面的反思。当地气象部门连发数条“暴雨红色预警”,为何全市未见停工停学停运?事情已经发生,教训历历在目。在这种背景下,国家发改委的最新通知,其痛定思痛、纠偏堵漏的意味是显而易见的。
事实上,关于极端天气的应对,早有一整套完善的应急响应规定。根据不同的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处置方案。按理来说,这就是标准化操作。预案在先,有备无患,理论上将有效确保遇事不慌不乱。然而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从国内各个城市以往的做法看,最高级别的“红色预警”与“停业停工停运停学”之间,并不是明确对应、自动触发的关系。这两者中间,还有一个主政者“见机行事”“自主决断”的环节。
面对极端天气,很多城市的决策者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到头来越拖越坏事、局面越来越被动。有鉴于此,最新的通知专门强调,“极端天气等非常情况下,要坚决即时启动最高等级响应,该停学的停学,该停运的停运”“防止贻误战机”。这番立场鲜明的表态,最实质的意义,就是收束了地方管理者的“自由裁量权”,强化了极端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中,“专业意见”“量化指标”优先的底层逻辑。
当机立断,方可避免“最坏结果”,方可事有转圜。毋庸讳言,对于极端天气的公共应对,从来都是一个艰难的“平衡术”。很多时候,城市的主政者出于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减少经济损失、避免造成社会扰动等考量,轻易“不愿喊停”,或者说“不敢喊停”。最新的通知明确,“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这可说是给地方官员极大地卸下了包袱。
尊重专业意见,多些标准化的、强制化的避险处置方案,少些临场、临时的观望、试探,这是避免误判、避免酿祸的关键。以最大的审慎应对极端天气,一方面需要主政者担起责任、果断决策,另一方面也需要公众的谅解、协同与支持。“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应成官民的共识:要有“以防万一”的万全准备,也要对“十防九空”的结果坦然接受。
“既要……又要……”实现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就极端天气下的防灾避险而言,唯一切实的做法,就是厘清什么才是最优先的价值,并不遗余力去捍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