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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盲盒”不能成为“法盲之盒”
  近来,在一些电商平台,由多个未拆封快递件组成的快递盲盒受到一些消费者追捧。本该由买家签收的快递件为何会成为盲盒被上架?销售所谓的快递盲盒是否合法?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7月26日《工人日报》)
  借盲盒概念卖货并不鲜见,比如有“宠物盲盒”“文具盲盒”等,一些无良商家还借盲盒售假。而《工人日报》的这篇报道则让人看到一些商家将“快递盲盒”又玩出了新花样,如将无主快递拿出来卖,有的还贴上虚假的收件人信息借盲盒概念卖货。
  售卖无主快递,盲盒里的每个包裹都带有快递原件的包装,将原收件人的完整信息都“打包”出售,这已然泄露了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
  另外,就算一些快递长期无人领取,也不表示这些无主件可以被随意处置。《快递暂行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对于无主快递件,《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管理规定》也有相关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安排专门场地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进行保管,保管期限自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登记之日起不少于1年。”而有的商家贴上虚假的收件人信息借盲盒概念卖货,则涉嫌欺骗消费者。
  无主快递包裹被当成盲盒出售,满足了一些年轻消费者的猎奇心理。但这些快递盲盒价值普遍不高,有一些快递盲盒中装的还是过期商品,甚至假冒伪劣商品。商家发售快递盲盒,其实并不盲目,而是一种精准营销,利用时兴的盲盒玩法销售不合格产品,收割消费者的“智商税”,购买快递盲盒的消费者及无主快递原收件人的合法权益,则受到了侵犯。
  对于把无主快递当成盲盒卖的现象,监管部门不能无视,而要引起重视,督促快递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好无主快递,避免无主快递被一些商家随意处置。对于一些借快递盲盒出售不合格产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商家,则要严查、严处,提高他们的违法成本。另外,消费者也要理性消费,增强防范意识,不要踏入了无良商家设下的“消费陷阱”,避免购买各种无主快递,从而才能更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无主快递被当盲盒卖,暴露了多个问题,比如暴露快递企业存在的管理漏洞,也暴露了电商售假、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隐私等问题。这些问题存在已久,较为普遍,成了顽疾,不仅出现于无主快递被当盲盒卖这一现象之中,还出现于其他乱象中,成了制约快递业、网购业健康发展的绊脚石,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严重威胁与侵害。□戴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