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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找人“顶包”,害人害己!
案例1
  据安徽高院消息,一司机酒后驾驶与他人车辆发生剐蹭事故,害怕被追刑责,找朋友串供为自己顶包。近日,黟县法院当庭宣判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
  2020年12月,吴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黟县碧阳镇开元小区回家,行驶至碧阳镇龙江路宇仁小区后门路段时与胡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剐蹭事故,后吴某驾车逃逸,当晚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司法鉴定,吴某血液样本中乙醇含量平均值为183.6mg/100ml。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吴某承担该起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吴某与朋友邹某串供请其为自己顶包。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吴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五千元。其友邹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六日,罚款二百元。
  案例2
  据滁州中院消息,妻子害怕丈夫交通肇事逃逸获刑,家中失去“顶梁柱”,主动为丈夫“顶包”,结果夫妻二人双双触犯刑法被判刑。近日,天长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这起包庇罪案件,被告人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王某(已判刑)与郑某系夫妻。2020年5月15日20点多,王某驾驶小型面包车在该市天郑路6KM路段处,与行人夏某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夏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王某驾车逃离现场,并告知妻子郑某发生了交通事故。郑某害怕丈夫坐牢,便驾驶肇事车辆来到现场,向办案人员虚假陈述其是与夏某相撞的车辆驾驶人。次日,郑某主动到公安机关交代包庇王某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