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018年10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制度实施以来检察机关适用情况如何?11月1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专题听取了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武作的关于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从制度实施至2021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办结案件8.1万余件10.7余人,制度适用逐渐平稳,趋于成熟。
陈武在报告中说,经过两年多的大力推进,全省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从2019年的31.99%逐步提升至2021年6月的87.25%;量刑建议采纳率从2019年的80.91%逐步提升至2021年6月的96.03%;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从2019年的4.92%逐步下降至2021年6月的4.02%,制度适用取得了积极成效。
据介绍,该项制度的适用在安徽呈现出4个方面的实践效果。首先是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能够促使更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最大程度化解矛盾,同时促使犯罪情节轻微且如实供述、认罪悔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弃恶向善,减少社会对立面。”报告显示,适用这一制度办理的案件,一审被告人上诉率为4.78%,低于其他刑事案件18.78个百分点。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对认罪认罚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予批准逮捕5742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1.1万多人、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3.3万余人。其中,共对4218名未成年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对452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对637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帮助未成年人改过自新、更好地回归社会。
其次是及时有效惩治犯罪。“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利于司法机关及时、高效查明犯罪事实。”陈武在报告中说,特别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对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全部或部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能够有效突破心理防线、瓦解攻守同盟,确保打深打透。报告提供的数据显示,专项斗争期间,全省检察机关共对2784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这一制度,有效提升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
三是诉讼效率得到显著提升。该项制度实施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实行繁简分流、类案专办,推动了难案精办、简案快办。据统计,2019年以来,共有1.3万多起案件在15日内办结,有效缩短了办案时限。同时,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起诉到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共3.4万多件,适用速裁程序的共1.3万多件,分别占同期一审开庭审理刑事案件的56.31%、21.36%,轻微刑事案件的“快诉”“快审”“快判”,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四是有助于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大局、推进国家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指出,去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省检察机关对严重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从严追诉、依法惩治,同时对轻微刑事犯罪积极适用这一制度,教育、引导其如实供述、认罪悔罪。据统计,2020年以来,共对331起涉疫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维护了疫情防控秩序。对于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检察机关认真细致做好认罪认罚工作,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最大限度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陈武还向会议报告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制约、防范司法办案廉政风险情况。他说,在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过程中,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听取各级人大代表意见建议。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有关认罪认罚工作调研、座谈活动750人372次,参加认罪认罚案件公开听证1346人971次,观摩认罪认罚案件庭审759人209次。同时,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及时公开认罪认罚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此外,对于被害人不同意从宽处理、具有一定社会影响、与民生密切相关等认罪认罚案件,在拟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时邀请各界人士进行公开听证,听取各方意见。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共举行公开听证1261次。同时,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在公开听证时,注重听取人民监督员对案件事实、证据认定和案件处理的意见,真正做到“把权力晒出来,让正义看得见”。吴贻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