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公安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做好案件移送、接受、立案、查处等各环节衔接,形成合力,依法打击骗取医保基金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12月10日中国新闻网)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近年来,一些医疗机构在利益驱动下,把医保“救命钱”当成自己的“取款机”,大肆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医疗机构为何如此大胆妄为?或许与查处力度不大、处罚不严有着很大的关系,一方面,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往往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于是在侥幸心理下,一部分医疗机构铤而走险;另一方面,被查处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很多只给予骗保单位或机构责令退回、罚款等行政处罚,幕后组织操纵者等往往逃脱刑事处罚,这就很难起到震慑作用。
此次通知明确,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要建立行刑衔接联络人机制,协同做好移送案件的查处工作。公安机关要加大对骗取医保基金案件查办力度,及时追缴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退回医保基金专户,对幕后组织操纵者、骨干成员、职业收卡人、职业贩药者要坚持依法从严处罚。也就是说,骗保涉罪的幕后组织操纵者、骨干成员等,其所在单位或机构,不再是其逃避刑罚处罚的“挡箭牌”,通过“行刑衔接”无缝对接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让他们在监牢中“面壁思过”。可以说,“行刑衔接”进一步加大了骗保的违法成本,对骗保者具有较强的震慑作用,不失为守护百姓“救命钱”的有效举措。□丁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