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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画闲言】发毒誓广告也是一种“含毒”广告
  12月13日,有网友发文分享新发现:网购平台上有不少商家发布发毒誓广告,部分商家甚至宣称产品无效则“断子绝孙”。14日,记者在相关平台搜索后发现,这类广告多集中在医疗领域,很多售卖不同药品的商家却使用相同的图片进行宣传,部分商家宣称的“真实客户反馈”系网络盗图。(12月15日《北京青年报》)
  从表面看来,一些商家为了吸引打动消费者,不惜诅咒自己和子孙,用“拿命担保”“断子绝孙”等狠话发毒誓,确实蛮拼的。但实际上,这样的毒誓只是一种营销话术,伤不了商家的半根毫毛,却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骗、误导,可能包含着亵渎法律和诚信的“有毒有害”成分。
  先不论商品的质量和效用,单从发毒誓广告的“加重语气”看,这种绝对化的断言、承诺或保证就有问题。记者发现,发毒誓广告多集中在医疗领域,而法律已经对医药领域的广告“发誓”做了禁止性规定。《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等内容。商家用发毒誓的方式保证相关医疗产品的功效、治愈率、有效率,明显触碰了法律的底线和禁区。当然,有的商家发毒誓推销的商品并非医药产品,而是其它商品,但这样的毒誓也有变相使用绝对化用语之嫌,与《广告法》第九条禁止使用顶级用语或绝对化用语的要求相悖。
  对于商家的发毒誓广告,或许一些消费者缺乏免疫力,容易被骗,但电商平台和监管部门不能缺乏免疫力。电商平台应该依照《电子商务法》的规定,承担起对入驻商家的监督管理责任,利用大数据手段对商家的宣传用语加强筛查,对发毒誓广告的“关键词”进行屏蔽、禁限,并可启动对应的信用惩戒措施。监管部门有必要把发毒誓广告纳入常态化治理机制,有重点地开展网络巡查。
  最后,要警告一下那些爱发毒誓的商家:发毒誓忽悠消费者有风险,如果各方保持警醒,监督到位,瞄上发毒誓广告,广告很容易失灵,但“毒誓”却可能在某些环节以某种方式“应验”,让商家付出相应代价。李英锋/文王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