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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异常不停用开发商被罚12万
  本报讯交付仅一年,合肥新城大都会小区部分电梯就在相关部门的定期检验中查出了问题,开发商却没有立即停止使用电梯并及时组织修复。1月3日,记者了解到,合肥新城创晟房地产有限公司近日被包河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2万元。
  新城大都会小区于2020年7月交付使用,共有乘客电梯42台,2020年8月5日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021年7月22日,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对新城大都会小区的电梯进行定期检验,发现部分电梯存在底坑渗水漏水、缓冲器锈蚀、电气安全装置失效问题。于是,检验人员当场向当事人新城创晟公司出具《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记者注意到,去年8月,执法人员对新城大都会项目工程部负责人,即新城创晟公司授权受托人进行问询。据其陈述,其知晓新城大都会小区电梯2021年7月22日定期检验时发现的底坑渗水漏水、缓冲器锈蚀等问题,且未停止使用存在问题的电梯。此外,电梯定期检验报告显示,新城大都会小区6号楼东梯、6号楼西梯、7号楼东梯、7号楼西梯、12号楼1单元东梯、12号楼2单元东梯缓冲器的检验结果均为“不合格”。
  据了解,当事人新城创晟公司收到电梯维保单位报告和《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后,未立即停止使用电梯并及时组织修复。直至2021年8月3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立即停用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后,当事人才停用并组织相关单位修复。其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的规定。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徐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