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从合肥中院了解到,2021年,合肥市两级法院审结产品责任纠纷81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29件,旅游、餐饮、教育培训等服务合同纠纷1352件。
合肥中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王莉介绍,这些案件有几个明显特点,比如案件类型较为多样,消费领域广。合肥全市法院审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包括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两大类、20余个案由,有商品房、车辆等大额交易,也有日用品、食品等买卖合同纠纷,还有教育培训、医疗美容、金融服务等服务合同纠纷,遍及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其次,新类型消费方式纠纷增长明显。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成为消费者维权案件中数量最多的案由之一。2021年,合肥全市法院审结网络购物合同纠纷195件,同比增长34.48%。
再次,公益维权力度明显加强。人民检察院依职权提起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类案件数量稳步提升,主要集中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最后,调解撤诉率较高。消费者起诉多为获得经济赔偿,经过诉前调解、诉中调解,许多消费者能够与商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达成赔偿协议,调解撤诉率较普通民事案件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