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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普职分流”,倒逼职教提升竞争力
  □然玉
  职业教育法4月20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新法于5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新法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这也让更多人可以升入普通高中,减轻义务教育“内卷”。本次修订后的新法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到2025年职业本科教育规模不低于高职10%。(4月25日中新社)
  职业教育法大修,最受人关注的“看点”,居然是“取消普职分流”。舆论的这一反应,直接而真实。从中不难看出,“职高”依旧不受人待见,不少人此刻都为今后孩子不必“分流”到职高而庆幸。毋庸讳言,以往职高生源很大部分来自强制分流,被动性大于主动性。这种底层逻辑决定了,“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同感极低。很多职教生觉得自己“低人一等”,自暴自弃混日子者大有人在,这反过来又影响了职教声誉。这种恶性循环,如今是该彻底改变了。
  长久以来,因为有“普职分流”持续输送生源,职业教育尤其是某些职高,往往处于一种浑浑噩噩、半死不活的混日子状态。打破“普职分流”,职高的优胜劣汰大幕开启。可以预见的是,职高今后将面临更大的招生压力。对生源的激烈竞争,将成为一股强大的倒逼力量,推动职业教育努力提升教学质量。因为只有吸引到生源才可“适者生存”。
  理论上,取消“普职分流”,意味着初中毕业后进入普高的概率更大,这对于缓解中考焦虑以及教育内卷,作用是立竿见影的。短期来看,此举或多或少会影响职高招生,但从长远计,这对于职业教育发展反而是有积极作用的。以往的实践表明,机械地、过早地“职教分流”实质上就是“职教分层”,抑制了青少年的主观能动性和发展的多元性。心理准备、知识准备没到位,“赶鸭子上架”将之推向职教,效果必然不尽如人意。
  新的职业教育法施行之后,相当一部分青少年学生,有望继续接受体系化、学科化的知识教育,这对于其明确自我定位、完善心智建设,意义重大。而随着“职教高考”的确立,随着高水平职业本科教育的成熟,读完中学的考生们,可更理性、更从容地决定是不是转入职教体系——基于自我评估、自主选择,才有自我认同、自我驱动。内在的价值张力,从根本上塑造了“新职教”的活力和竞争力。这与传统“普职分流”那种认命躺平的状态,有霄壤之别。
  此番,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是层次不同,而是类型不同。换而言之,就是职教和普教没有高低优劣之分,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普职齐头并进、共同发展,随着技能人才薪酬回报越来越高,随着职业教育提质增效,生源的自发流动必将形成更高水平、更高效率的要素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