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妇孺皆知。可偏偏有人以身犯险,以身试法。
2022年过年前夕,做大货车运输生意的小伙唐某的聚餐也多了起来。1月21日,唐某中午晚上和朋友吃饭喝酒后已经回家睡觉。晚上11点多,唐某给大货车驾驶员打电话让其开车装货,驾驶员却说累了不想去,两人因此发生了争执。因为赌气,唐某借着酒劲自己拿了钥匙,驾驶着重型半挂牵引车往巢湖方向行驶,小时后,在60公里外的烔长路与半岛大道交叉口被查车民警要求下车接受检查。检查的民警惊讶地发现,驾驶着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唐某不仅没有驾驶证,说话还有酒味。民警随后将其控制,并电话通知交警队到现场处置。交警赶至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43mg/100mL,并将其带至医院抽血送检。经鉴定唐某送检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2.2mg/100mL。
经巢湖市检察院审查,认为唐某醉酒后无证在道路上驾驶重型货车,行为已触犯《刑法》第133条之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唐某此时肠子都悔青了,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依法对唐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向巢湖市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实刑并处罚金4500元的量刑建议。该量刑建议后被法院在判决中予以采纳。陈晓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