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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画闲言】下水道“吞人”是偶然还是必然?
  5月12日晚9时许,西安市未央区北三环附近的惠西村,一名3岁男孩掉入下水道被冲走,至今仍下落不明。当晚,他们一家人在回家的路上,事发地点没有积水,但当时井口没有盖住,孩子掉进去后,孩子的爸爸杨先生想下井去救,但井口太小,成年人下不去,于是让妻子拽住他腿,俯身下井想把孩子捞上来,“但还是下不去,就眼睁睁看着娃被水给冲走了。”(5月15日《华商报》)
  谁能想到,一个孩子走在路上,走着走着突然就没有了!谁又能想到,下水道没有盖上盖子,在黑夜的笼罩下,成了“吞人”陷阱!公共安全事故最大的悲剧性在于,明明可以避免,但因为一些人或者一些部门看似漫不经心的疏忽,而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公共设施存在的意义,一是提供便利,二是保障安全。而所谓安全,实际上就是一种最基本的信任。人们相信绿灯之后是红灯,不会乱跳,所有人都遵守这个规则;人们相信窨井都是盖上盖子的,不用担心哪一天走在上面,突然就掉下去了。这所有的理所当然,构成了我们的公共安全感,倘若这种基础信任被打破,带走的,也是我们的安全感。
  这起下水道“吞人”事件之所以被如此关注,是因为我们都清楚,这不是偶然的,甚至称不上意外,它有着极大概率的必然性。今天不是这个孩子掉下去,明天就可能是其他的孩子掉下去,只要这个公共管理的漏洞不被排除,这个悲剧迟早都会发生。
  更大的问题在于,从这起事故中我们还看到公共设施管理和分工上的混乱。当地人表示,这个洞不是正规的下水道,因为积水造成交通不便,有人就在桥下打了个洞用于排水。而救援现场另一个知情人表示,“这个下水道并不是市政设施。”惠西村位于西安国家级遗址保护区内,市政建设无法将其纳入其中,这也导致村内道路、排水等设施多由村一级自行建设,基础设施相当薄弱。
  太多的疑问需要问个明白。这个“吞人”的下水道,究竟是哪一级建设的,还是有人私自开挖?“并不是市政设施”的意思,是不是就意味着无人监管,成了三不管的真空地带?问责到底,把所有问题都搞清楚,或者才能找到事故的根源。□吴龙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