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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教会女孩自救,与缉凶惩恶同样重要
  近日,云南昭通一名正上初一的女孩在学校宿舍内分娩,宿管阿姨发现后,校方将其送至医院。当地公安局日前对此事发布通报称,女孩同学的父亲蔡某洪有重大作案嫌疑,已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5月25日澎湃新闻)
  初中女生怀孕生子令人震惊,舆论场上更是一片缉凶惩恶之声。实际上,根据女孩自述以及DNA比对等证据,锁定作恶者并无难度。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侵害未成年人并使其怀孕应从重处罚,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作恶者将被严惩亦可以预见。
  此情此景下,较之于缉凶惩恶,教会“校园产子女孩”自救同样重要。因为,无论在事后对恶人进行多严厉的处罚,都难以改变女孩被伤害的事实。被害人可能要用一生的时间,去舔舐此事所形成的伤口。所以,家庭、学校必须教会女孩们两项最基本的自救知识。
  第一,警惕。也就是任何时候都不把自己放到危险境地,不和陌生人独处,更不放松对熟悉异性的警惕。比如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就是受害女孩同学的父亲。而相关统计资料也显示,很多侵害案件发生在熟人之间。惟有时刻保持一颗警惕之心,才能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第二,求助。正像本案中的女孩一样,如果早日求助,亲友、学校、警方等很多力量都可以帮助她,也不至于出现目前这种“校园产子”的结果。教会女孩知道被伤害不是她的错,知道很多人可以帮助她,需要将相关教育真正做到实处,需要多开展普法活动,需要法治副校长真正站到她们身边……
  当然,除了教会女孩自救,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责任的各方真正扛起责任,也很关键。“校园产子女孩”直到分娩,家长和学校才知道其被侵害的事情,平时的监护责任做得如何,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如何加强责任追究,让不尽责者担责,让女孩不再受伤害,值得长思。□丁雪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