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屈臣氏北京延庆一分店因涉嫌利用虚假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被市场监管部门警告并罚款5万元。据悉,该店开展促销活动期间,将两款面膜标“原价49元,促销价44元”,而实际上这两款面膜促销活动前20天,多次成交价均为44.1元。这并非屈臣氏首次因虚假促销被处罚,也不是屈臣氏一家存在这样的问题。随着“618”购物节的到来,一些网店提前上调商品价格,为后续“打折”预留空间。(6月9日《法治日报》)
每到“网购节”,电商们都铆足劲儿地促销宣传,让消费者有一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感觉。然而,很多网友都会碰到这样的尴尬:自己购买的商品,享受一番优惠折扣后,居然高于真实的原价,自己成了被宰的冤大头。
破解商家的虚假折扣套路并不难,只要让消费者了解真实的“原价”,就可以将虚假折扣的妖魔鬼怪打回原形。法律法规对“原价”是有明确规定的:“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然而,大多数消费者对“原价”并不知晓,这才是虚假折扣盛行的重要原因。
网络时代,电商的销售情况,平台都有记录。所以,如果电商平台能建立“原价溯源”机制,消费者对商品原价以及变动一目了然,那么,所有的虚假折扣都将不攻自破。可是,一些不良电商用虚假折扣欺骗消费者,获利颇丰,即便违规行为被识破,受到相应的惩罚,也关联不到平台,比如屈臣氏北京延庆的这家分店被罚5万元,相关的平台则无处罚。因此,电商管理平台对虚假折扣熟视无睹,我们只能任由电商用“原价”忽悠消费者。
较之于奥数般难以计算的满减策略,虚假折扣则是欺骗。虚构原价、先提价再打折、不履行价格承诺,这些网络商家惯用的价格欺骗伎俩,需要“原价溯源”这面照妖镜。窃以为,平台在落实好审核义务、把好准入关的同时,也需要建立“原价溯源”机制,堵死虚假折扣的漏洞。无论如何,平台都应落实监管的主体责任,不能对虚假折扣的套路和相关欺骗熟视无睹,甚至是看笑话。黄齐超/文陶小莫/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