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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万多元购房款为何“不翼而飞”?
  本报讯日前,五河县城居民张莉玲向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求助,称2020年她在县城购买一处合同价为20余万元的小商铺。可最近她被告知,如果拿房办相关手续,还需要支付10万元。对此,张莉玲甚为不解。据其介绍,截至目前,她已累计支付16万元,在双方核对过程中,有一笔5万余元的款项未被认可,难道她交的这笔钱“不翼而飞”了?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张莉玲与商铺开发商五河县诚志置业有限公司就此问题仍未达成一致。目前,张莉玲打算通过法律途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张莉玲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2020年,在出售家里的旧房子后,她来到五河县城中心的五河之光售楼部,在销售人员介绍下,购买了综合体内的一间小商铺。该商铺每平方米16143.02元,共12.62平方米,总价203725元。“我先后支付给售楼部共16万元,他们开了一张103725元的盖章发票和一张56275元的无章收据给我。当时由于开发商延期交付,项目延期办产权证,我还有部分尾款没给。”张莉玲说,得知现在可以办产权证了,她想补齐4万余元尾款,但工作人员通知她,需要再付10万给他们才可以办证,“我感觉这是绝对不合理的”。
  据了解,五河之光项目在五河县主城区最繁华地段,位于县城主干道青年路与淮河路交口。项目南门就是五河地标性建筑青年圩广场,东边紧邻万福商业街。
  6月28日下午,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来到五河之光售楼部了解情况。对于张莉玲的情况,销售方合肥融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置业顾问张满意介绍,该项目之前是由合肥另一家销售公司代理,他们是从2020年7月1日才接手负责。之前的销售公司存在类似“交五万抵八万”的促销活动,而张莉玲所购买的商铺实际价格远不止203725元,可能高出七八万元。而优惠活动是不计入合同的,所以导致合同上的价格为203725元。就张莉玲提出的那张5万多元收据为何不被认可一事,开发商五河县诚志置业有限公司工程部潘姓经理表示,从公司账目上可以确定张莉玲只缴纳了103725元,所以无法为其办理产权证。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昨日获悉,对于开发商和销售公司的回应,张莉玲并不认同,目前她已同律师进行协商,希望通过法律途经解决问题,按照合同约定,补齐尾款,办理产权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权梦婷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李勇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