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
安徽是农业大省、粮食大省。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意义重大。自最高检部署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主动担当作为,勇于破解土地执法中的难点、堵点,办理了一批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宣城市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执行强制拆除违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行政处罚决定检察监督案即是其中的典型。
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基于“一手托两家”的职能定位,以“违法乱占耕地”为重点,聚焦土地违法“查处难”“执行软”等突出问题,找准关键环节、紧盯重点案件,通过检察监督确保行政机关的土地行政处罚决定得到依法执行,及时消除土地上的违法状态,保护土地资源不被破坏和非法占用。
土地违法行为的防范和惩治是一个系统工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监督路径和模式,努力从具体案件中“见微知著”,提高发现问题的穿透力,抓源治本。注重运用检察建议、专题报告等方式集中解决一类问题,促进一个行业领域问题的治理。注重找准问题症结,理清案件背后反映的司法、执法中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提出监督纠正、堵塞漏洞、建章立制的检察建议,同时上下联动加强跟踪跟进,以切实解决社会治理中的共性问题。
检察监督作用的发挥不能单靠检察机关一家,而应坚持系统思维、协同集成,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发挥各自优势,联动配合、依法治理。省检察院通过与省自然资源厅会签文件,建立起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协作配合机制,形成了土地执法查处和检察监督的工作合力。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通过联合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专项监督活动,运用好大数据思维,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牢牢守住耕地数量、质量“双红线”,为安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